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曝光3起食品领域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贾珺)8月12日,北京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市市食品今年4月启动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以来,场监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以社会影响大、管部光起广告覆盖面广的门曝大型门户网站、互联网搜索引擎平台、领域电子商务平台、违法直播带货平台、典型视频类网站、案例移动客户端、北京新媒体账户、市市食品自媒体账号等互联网媒介和影响力大的场监报纸、期刊、管部光起广告广播电视作为监管重点,门曝紧盯医疗及医疗美容、领域药品、保健食品、教育培训等重点民生领域,严查各类广告违法行为,已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837件,罚没款437万元。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对以下3起食品广告案例予以曝光。
北京擎天数康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北京擎天数康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自有小程序销售腹和-MAXIR益生菌(唛色腹和固体饮料),发布“改善肠胃功能”“提高免疫力”“预防和治疗腹泻”“抗过敏”“预防和治疗过敏”等内容的广告,对普通食品宣称疾病治疗和保健功能,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2024年4月24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擎天数康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美也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北京美也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自有网络店铺销售普通食品“轻时•白番茄烟酰胺饮品”,发布“美白淡斑、提亮嫩弹、抑制黑色素”等虚假功效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2024年5月9日,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美也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荡荡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查明,北京荡荡商贸有限公司通过自有网络店铺销售“七色糙米大组合”,发布含有“富含膳食纤维”等内容的虚假广告。经核实,该商品100克固体中膳食纤维含量仅为4.2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规定的“100克固体中膳食纤维含量大于等于6克”的富含含量声称标准,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2024年5月20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荡荡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并防范普通食品功效化宣传,拒绝购买并及时举报宣称具有保健功效、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压片糖果、乳酸饮料等食品。尤其是老年朋友要守牢手中的“钱袋子”,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查看产品标签标注的功能、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不要轻信保健食品宣称的“根治”“专治”“特效”“包治百病”“灵丹妙药”等虚假信息。
责任编辑:吕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