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错过!奖金总额72万元!梅州这场大赛5月20日截止报名
掌上梅州讯 23日,莫错市市场监管局印发《2023年梅州市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布局大赛工作方案》,过奖公布2023年梅州市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布局大赛时间地点、金总截止项目要求、额万具体赛程、元梅月日奖项设置、州场成果运用等相关事宜。大赛
大赛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主办,报名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办,莫错以“培育梅州苏区高价值知识产权 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区建设”为主题,过奖将在2023年3月至11月期间举行,金总截止具体包括启动和推广、额万网络投票和初赛评选、元梅月日线下辅导及决赛抽签、州场决赛评选、大赛颁奖、赛事总结及经验推广六个阶段。
据了解,本届大赛所有参赛项目分发明初创组(以下简称初创组)、发明成长组(以下简称成长组)、商标组,各组分别进行比赛。其中,高校院所、个人的发明专利参赛项目均列入初创组。发明专利项目参赛企业按2022年汇算清缴的营业收入进行分组,营业收入小于或等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列入初创组,营业收入大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列入发明成长组。若参赛主体为多个企业联合参赛或高校院所(个人)与企业联合参赛,则按参赛企业的2022年汇算清缴的营业收入总和计算。
在奖项设置方面,本届大赛设金奖、银奖、优秀奖共18项,奖金总额72万元,颁奖仪式拟于10月下旬举行,分别将评选出金奖3项(按初创组、成长组和商标组每组各1项),银奖6项(按初创组、成长组和商标组每组各2项),优秀奖9项(按初创组、成长组和商标组每组各3项)。
此外,参赛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梅州市有关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新引进项目落地优惠政策。对于决赛获奖的项目,其核心专利可由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推荐参评广东专利奖,不占推荐名额。对获奖项目,若开展专利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由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积极予以支持,提供便利化服务。同时,参赛主体可以在其专利产品上标注梅州市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布局大赛名称、LOGO及包含届次在内的规范奖项名称。
目前,后台报名系统已开启,接受优秀的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和商标项目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0日。
参赛要求
本届大赛所有参赛项目分发明初创组(以下简称初创组)、发明成长组(以下简称成长组)、商标组,各组分别进行比赛。
高校院所、个人的发明专利参赛项目均列入初创组。发明专利项目参赛企业按2022年汇算清缴的营业收入进行分组,营业收入小于或等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列入初创组,营业收入大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列入发明成长组。
若参赛主体为多个企业联合参赛或高校院所(个人)与企业联合参赛,则按参赛企业的2022年汇算清缴的营业收入总和计算。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发明类参赛项目要求:
(1) 发明类参赛项目应当是具有至少一项有效的核心技术(含基础技术、重要技术分支)的发明专利的科技创新项目。所述专利应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语言限中文。权利人或申请人地址在梅州市。参赛项目拥有多件专利的,应明确其中一件专利为参赛核心专利。
除参赛核心专利之外,参赛主体应该将与参赛项目关系最密切且能够形成专利组合的不超过10个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一起参赛。
(2) 发明类参赛项目所属专利技术领域应以战略性产业集群为主,包括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
(3) 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专利奖的项目,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4) 出现明显非正常专利申请现象不满一年的参赛主体,取消其参赛资格。
2.商标类参赛项目要求:
(1) 商标类参赛项目应当具有至少一件具有市场价值、起到识别商品来源作用并能够支撑产品或服务主营收入的国内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作为参赛项目的核心商标,应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并连续使用3年以上。
(2) 商标类参赛项目所属产业领域涵盖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型农业。其中先进制造业主要包括广东省重点打造的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
(3) 参赛主体在资格审查中,若存在商标侵权生效判决不满一年的情形,将被取消其参赛资格。
(4) 参赛主体在参赛期间,若在商标授权确权程序中被认定
存在商标恶意抢注、商标囤积或商标不当使用等行为,将被取消其参赛资格。
3.参赛主体在参赛期间,若存在参赛资料弄虚作假、恶意隐瞒等情形,将被取消其参赛资格。
4.同组同一企业报名参赛项目不得超过3个,同一个人报名参赛项目不得超过1个,高校或科研院所不受报名数量限制。
(二)参赛主体(团队)要求
1.参赛项目由权利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个人)报名参加,或由专利权人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联合组队参赛。
若由权利人联合相关合作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组队参赛的,相关合作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在梅州市注册且有营业地址的机构(含分支办事机构)。
2.参赛项目必须由项目核心权利人(之一)报名参加。如果参赛主体为核心专利/商标的多个权利人之一的,参赛事项应获得其他权利人的书面同意。
3.参赛团队成员可包括参赛主体在册员工和服务机构在册员工。一经报名,参赛团队中的服务机构成员不可变更,参赛主体成员若发生变更,应经大赛执委会同意并在大赛官网公示后更换。大赛中上场答辩的人员,必须是已报名的参赛团队成员。
4.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可独立作为参赛主体参赛,可与权利人联合参赛。联合参赛的服务机构应为依法成立的代理、检索、分析、咨询、评估、运营、维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含分支办事机构),且无不良经营记录。
5.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加联合参赛项目实行参赛和评委回避制度。同一个服务机构不能派员同时参加比赛和评委工作。
具体方案请下载附件查看
梅州日报记者:林婉萍
编辑:刘滨
审核:练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