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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浙江肺炎疫情爆发期间,针对口罩、省市温度计、场监消毒液、管局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可能导致部分经营者趁机乱涨价,发布防控粮油肉禽蛋菜奶等食品及生活日用品价格可能出现波动等情况,疫情浙江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全面开展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价格在督促经营者及时组织货源确保市场供应的违法同时,广泛进行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和提醒告诫,典型积极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公开承诺,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浙江囤积居奇、省市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场监严惩趁疫情之机谋取不正当利益、管局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发布防控不法商家,切实维护市场价格平稳运行,保障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
截至1月29日,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055人次,检查药械生产企业、药店、诊所、农贸市场、商超等经营场所25945户次,立案查处不明码标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30起。全省对10629家经营者开展了政策法规宣传和价格提醒告诫,督促7580个相关经营企业做出不涨价承诺。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9起疫情防控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1月27日,根据举报,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场监管局对诸暨市隆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天晴大药房涉嫌哄抬口罩价格一案进行了查处。经查,当事人在1月22日-26日期间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进货价为12.5元/包的某型号口罩以40-50元/包不等的价格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此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该店已被立案调查。
根据举报,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场监管局对新大众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查,当事人诸暨市新大众药房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6日以12.5元/个的价格购进标注“CM朝美”2003型口罩1600个,以25元/个的价格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截至1月27日查获时止,当事人已售出上述朝美2003型口罩491个,共计违法所得6137.5元。该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已被立案调查。
1月28日,根据举报,湖州市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对德清县禹越镇伟良副食店涉嫌大米涨价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该店所有在售商品都未标明价格。同时,1月26日,该店在进价不变的情况下对所售3款禹越缘王牌大米进行涨价,由120元/包、110元/包、95元/包分别涨至160元/包、150元/包和145元/包,涨价幅度为33.3%-52.6%。该行为涉嫌构成未明码标价和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已被立案调查。
1月22日,根据举报,杭州市钱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益万家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学林店进行了检查。经查,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原零售价75元/盒的氪星牌9501CM型口罩(十只装)大幅抬高到160元/盒对外销售,且未进行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构成未明码标价和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已被立案调查。
1月26日,接到南湖区三水湾农贸市场青菜价格高达10元/斤的舆情反映,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管局迅速组织调查核实。经查,涉事摊主袁某某,为农民自产自销经营户,1月26日将所售青菜价格由3-5元/斤提至10元/斤销售,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整改。该经营户现已被列入黑名单,在嘉兴市南湖菜篮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辖的6个农贸市场禁止进入交易。
1月23日,杭州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对邻家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旗下连锁门店开展日常检查,发现海创园二期店在销售某品牌3M口罩时只标明价格为38元,未注明口罩的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信息;中泰店在销售“天净”牌双子座时尚防霾口罩(两枚装)、“天净”牌处女座时尚防霾口罩(五枚装)、儿童护肺口罩(三片装)、3M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随弃式面罩(口罩)有呼吸阀等一次性医用口罩时未标明价格。上述药店涉嫌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行为,现已被立案调查。
1月23日,根据网上舆情反映,湖州市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对德清武康仁德保健食品商行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在销售浙江伊鲁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欧洁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规格:折叠式2只/包,批号:200108,售价:20元/包)和上海溢水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规格:灭菌式20只/包,批号:1800305,售价:8元/包)时未标明价格。此行为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0元的顶格处罚。
1月26日上午,根据举报,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管局对惠仁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医疗器械计生用品专柜内标有“绿健”“型号1006(耳带式)”“GB2626-2006 KN90”等字样的口罩、标有“江西樟都药业有限公司”“20ml”等字样的西瓜霜、标有“恒迪”“金华市景迪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等字样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敷贴等3种产品均无标明价格信息。上述行为涉嫌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目前已被立案调查。
1月24日,根据举报,衢州市开化县市场监管局对华埠镇江东新区程凤期诊所进行检查。经查,该诊所在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时未标明价格。该行为涉嫌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行为,目前已被立案调查。
据悉,下一步,浙江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切实维护疫情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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